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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内地引入移动号码携带的前景分析

李俭伟 2007/02/12

  号码携带是一项涉及技术、市场与管制等的系统工程,目前已有近40个国家引入了此项政策。在我国,竞争格局与政府监管是实施移动号码携带的主要制约因素,笔者建议在加强论证、改善市场环境并不断提高管制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号码实名制、携号更换同一运营商不同套餐的政策不断积累经验,最终在技术可行、市场接受与管制到位的情况下促使号码携带政策水到渠成地实施。

  全球移动号码携带实施概况

  号码携带可以分为运营商内部号码携带与携号更换运营商两个层面,其中运营商内部号码携带主要指固话的移机不换号及携号更换业务或套餐等。本文讨论的号码携带专指携号更换运营商。

  自新加坡1997年率先实施移动号码携带以来,目前全球已经有近40个国家引入了这一政策,这些国家都是发达国家,其中欧盟国家占了大多数而且实行时间普遍较早。2003年以来,美国与韩国也相继引入了号码携带,尤其2004年韩国采取了不对称管制的配套政策,使得号码携带不仅进一步扩大了影响范围,而且具有了新的发展形式。

  2006年10月24日,作为全球3G用户最多的国家,日本正式实施了移动号码携带政策。在随后的一周内,超过10万手机用户在保留原号码的情况下更换了运营商,各个运营商的表现不尽相同:(1)日本第二大移动运营商KDDI成为了最大的赢家,KDDI获取了10万携号转网用户而自身流失的用户仅有2万,KDDI在日本移动通信市场的占有率也一下子提高了0.1%;(2)为了应对号码携带,日本最大的移动运营商DoCoMo自2005年以来就通过网络升级、业务创新等提升自身竞争力,2006年6月DoCoMo实施了比原来更优惠的资费套餐并开通了HSDPA网络服务,而且在2006年10月中旬发布了14款新的3G手机,以增加对换机用户的吸引力,但由于本身的存量用户较多,DoCoMo仍在一周内流失了近8万用户,其中绝大部分用户选择了KDDI;(3)第三大运营商Softbank依靠2006年的网络优化、新手机发布以及较大幅度的资费优惠,勉强稳住了市场份额。在未来,随着现有三大运营商新策略的出台及另外两家新的移动牌照持有者的进入,日本移动通信市场的竞争将进一步升级。

  在国内,信息产业部于2006年10月发文,要求移动运营商为用户提供在不更换号码的情况下自由选择同一运营商所有套餐的服务。虽然这距离真正的号码携带尚有距离,但与过去相比用户的消费选择权仍得到了较大提高,而运营商为了实施这一政策需要进行网络改造、营销改进与服务升级,这些客观上都将为未来号码携带的实施奠定基础。

  影响号码携带实施的主要因素

  号码携带的实施不仅打破了运营商对号码的掌控,而且通过降低用户更换运营商的门槛刺激了市场竞争,这些都将对传统电信网络建设运营、市场竞争与监管能力等提出新的挑战。因此,技术实现、市场环境与监管能力往往成为各国政府决定是否引入号码携带政策的重点考虑因素。

  1.技术因素

  在国际上任何一个通信市场,号码原本都被运营商所掌控(即某一号码通常只会被特定运营商使用),运营商的网络设计/建设(如号码管理、路由设计等)也都是基于这一前提实现的。号码携带的实施意味着号码变为由用户掌控,运营商因此需要对原有网络进行一定的改造或升级才能保证用户携号转网后能够正常使用服务。例如,在一个存在A、B、C等多个运营商的市场中,原来某个号码属于A运营商,那么B和C运营商都会对这个号码设定相应的路由规则与结算标准(在需要网间结算的情况下),而实施号码携带后,如果这个号码被用户携带到B运营商使用,那么不仅A运营商需要修改这个号码的路由规则与结算标准,而且C运营商也需要知道这个号码已被B运营商使用并做出必要的调整,否则这个号码的使用就可能出现问题或者运营商之间出现合作纠纷。由此可见,号码携带将首先涉及到与网络改造/升级相关的技术问题。

  目前能够实现号码携带的技术方案已经比较丰富,但常用而且比较成熟的则主要集中在呼叫转移、号码数据库与智能网三类方案上。呼叫转移最为简单,号码迁出运营商把呼叫转移到号码迁入运营商就可以了,其它运营商无需对原有的号码路由做出修改,但这种方案存在将延时与结算复杂化的问题。号码数据库的总思路是建立统一的号码数据库作为所有运营商路由建设的依据,但政府管制能力与运营商间利益协调往往影响其具体实施。智能网方式的技术优点比较多,但如果现有网络规模大而且设备比较复杂,那么在短期内完成网络改造/建设的难度就比较高,而且投资比较大。

  总的来看,上述三种方案都有其优缺点,需要根据网络实际与发展阶段做出合理选择。例如,呼叫转移方式适合在运营商数量有限的市场实施号码携带的初期采用,号码数据库方式可以在运营商数量较多但短期内难以全面向智能网方式过渡而政府协调能力又较强的市场采用,1999年我国香港实行移动号码携带后就采用各移动运营商共用PCCW号码数据库的方式。

  2.市场因素

  由于实施号码携带需要进行网络改造并付出相当大的成本,其中很大部分应该由携号转网的用户承担(目前实施这项政策的国家与地区中用户携号转网时都需要交纳一定费用),因此是否有足够的携号转网市场需求来弥补相关成本往往成为决策者的重要考虑因素,而市场发展阶段与市场竞争程度是目前影响相关判断的两大指标。

  在用户仍处于高速增长的市场,增量市场为主而转网市场相对有限,运营商将竞争重心放在争取新用户上,而且分运营商控制号码的制度有利于运营商加速服务的开通与降低渠道成本,因此通过实施号码携带降低用户转网门槛并最终刺激竞争的迫切性不高。实践表明,除新加坡、英国和荷兰在其移动电话普及率低于40%时就引入了号码携带外,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是在该市场的移动电话普及率高于50%后才实施了这项政策的。

  除了市场发展阶段外,竞争环境是影响号码携带决策的另一重要市场因素,这突出体现在运营商的数量及实力对比方面。引入号码携带可以通过降低用户更换运营商的门槛从而增加用户的消费选择权,但如果市场中的运营商数量有限,这项政策的实际效果无疑将大打折扣。国际实践表明,在实施号码携带政策时,除了新加坡、挪威和冰岛各仅有两家移动运营商外,大部分国家都拥有三家及以上移动运营商。另外除了法国、德国、意大利、韩国与日本引入号码携带时存在市场份额超过40%的强势运营商(但没有一家市场份额超过60%)外,其它国家和地区都没有这样的情况。总的来看,在市场竞争有一定充分性而且市场结构较均衡的情况下引入号码携带以进一步刺激市场竞争,是目前国际上的普遍共识。

  部分国家和地区实施号码携带时的移动电话普及率与运营商数量可参考表1。

  3.管制因素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号码携带将在不同程度上引起运营商利益的再调整,也需要解决相关成本在运营商与用户间的分摊问题,因此政府最终需要从管制者的角度做出是否引入这项政策的决策。除了需要平衡号码携带的收益与成本外,市场竞争格局的优化与自身监管能力往往成为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号码携带对新进入者与弱小运营商的扶持作用不是绝对的,政府需要从优化市场竞争格局的角度考虑这一政策的引入时机与相关举措。号码携带政策只是降低了运营商(尤其是传统在位运营商)通过号码对用户的锁定作用,从而使各运营商面对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但如果弱势运营商的基础竞争力不足,其有可能最终仍无法依靠这项政策改变原来的地位甚至加速陷入困境。例如,2003年美国实施号码携带后,原市场领先者VerizonWireless不仅没有出现用户的大规模流失,反而依靠优异的网络质量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份额,而原AT&TWireless由于网络质量较差而且业务创新能力不足,竞争形势迅速恶化,最终被Cingular合并。

  由于规模效应的原因纯电信市场竞争往往会出现强者恒大的效应,如果原来市场中存在具有绝对市场主导力的运营商,那么这些运营商在实施号码携带后仍可依靠绝对的价格优势并通过掠夺性定价甚至驱逐性定价打击竞争对手,从而使市场份额更加集中。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国际上通常在市场竞争有一定充分性而且市场结构较均衡的情况下才引入号码携带,而政府也可能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来调节号码携带对原有竞争格局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例如2004年韩国引入号码携带时就在维持原有禁止手机补贴的基础上采取了新的不对称管制政策,规定市场份额超过50%的SKT率先向其它两家运营商开放号码可携带,第二大运营商KTF随后半年、第三大运营商LGT一年后才先后开放号码携带。

  由于号码携带实施后市场竞争加剧不可避免,自身监管能力是否到位也是政府做出相关决策时需要考虑的。从其它国家的实践看,号码携带实施初期都不同程度出现了激烈的价格战,如何防止恶性价格战尤其是强势运营商实施掠夺性定价甚至驱逐性定价将成为监管部门面对的重要挑战。另外,号码携带配套政策的有效实施在相当程度上也取决于监管部门的能力。例如,2004年韩国实施号码携带时明确维持禁止手机补贴的政策,但三家移动运营商都先后变相进行了手机补贴,不过最终都遭到了韩国监管部门的调查、罚款与制止,正是由于监管措施有效,实施号码携带以来韩国运营商的经营状况与市场竞争秩序才保持了平稳状况。

  4.小结

  号码携带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政策,其它国家和地区往往在市场环境成熟与监管能力到位的情况下,在充分地比较论证技术实现方案后引入这一政策。作为目前拥有全球最多移动用户而且市场仍在较高速增长的国家,中国内地也应该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从技术、市场与管制等方面研究引入号码携带的时机与实施举措。

  我国内地引入号码携带的前景展望

  号码携带大大丰富了用户的消费选择权,消费者无疑会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而运营商对号码携带的态度比较复杂,一方面这项政策将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强势运营商有机会进一步增强其竞争优势,因此强势运营商在无法拒绝这项政策的情况下反而可能表现出积极的态度。作为市场监管者,政府就需要综合各种因素,在有效平衡消费者与运营商之间以及各运营商之间利益的基础上做出决策。根据我国内地在技术、市场与管制环境方面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可以对国内引入号码携带的前景做出以下判断。

  1.技术上不存在瓶颈,成本分摊机制挑战重重

  我国内地现有三张移动网络的国际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而且近年移动运营商通过大规模的投资已对旧有网络进行了改造与升级,尤其中国移动的移动核心网大部分已升级到WCDMA核心网级别,因此,国际上大部分通过网络改造/升级以实行号码携带的技术方案都有可行性与现实操作性。另外,目前已出现基于信令引擎的新技术,能在相对独立于现有网络的基础上实现号码携带。综合来看,在引入号码携带上不存在绝对的技术瓶颈。

  然而,无论采取改造现有网络还是新建独立设备的方案,追加投资都是无法避免的。根据美国FCC在2002年进行的测算,在实行号码携带初期,运营商在增加和改造网络设备上的投资约为10亿美元。我国香港OFTA在1998年测算得出,至2008年运营商在增加和改造网络设备上的累计投资为5.5~6.8亿港元。中国移动通信网的总体规模在世界上居于前列,为实施号码携带进行投资的规模更需要合理评估。

  在成本分摊方面,现有已经实施号码携带的国家中,用户使用号码携带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一般由号码转移到的运营商向用户收取,然后按照一定标准与承担号码转移成本的各方进行结算。目前我国电信运营商都是国有或国有控股,运营商之间还缺乏市场化的合作方式,政府在平衡运营商之间利益时也困难重重。另外,号码携带的收费还涉及用户利益,在一些国家,初期向用户收取的费用较高影响了用户的使用热情。例如,1997年新加坡电信及MobileOne实现号码携带后,每月向相关用户收取的号码转移费用为8~10新加坡元,由于许多用户觉得这个费用偏高,因此当年只有1%的移动电话用户进行了号码携带转网。在我国内地,收费较高将可能使这项政策失去普遍吸引力,而收费较低运营商可能因利益受损而强烈抵制,由此可见,出台各方都比较认可的成本分摊机制将成为未来能否顺利实施号码携带的重要挑战。

  2.区域市场差异大,近期难以全面引入号码携带

  从市场整体看,目前国内移动电话普及率不到35%,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从区域看,地区间发展存在严重不平衡而且仍没有明显的缩小迹象,其中:东部地区的移动电话普及率超过50%,北京和上海已超过100%,但东部地区仍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速度在增长;西部的移动电话普及率仅有4%,但增长速度只略高于全国平均速度。从市场发展阶段并结合国际经验看,东部地区已具备引入号码携带的条件。然而,由于通信网络与市场具有统一运作的特点,率先在东部地区引入号码携带缺乏现实基础。从技术角度看,如果中部与西部的网络不进行改造或升级,东部地区的用户携号转网后在使用跨区服务时就会出现问题。从市场运作看,由于我国内地市场规模较大,目前的移动号码实行的是分运营商分地区管理,号码携带的实施意味着打破这种传统体制,如果先从东部切入而中西部维持目前的体制,将可能出现运营商内部管理无法适应与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

  除了区域市场发展不均衡外,市场竞争的不充分也制约了号码携带的引入。目前我国内地只有两家真正的移动运营商,PHS则以固话的身份参与本地移动市场的竞争。另外,移动电话采用的是网号,PHS采用的是局号,如果要实现这两种号之间的可携带就意味着需要对现有网络进行大量改造,事实上目前仅有丹麦及我国香港等实现了固网与移动网间的号码携带,这些国家和地区市场较小而且固网与移动网都采用了相同的号码方案。技术与成本上的限制决定了目前只能在两家移动运营商间引入号码携带,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未来通过3G牌照发放引入新竞争者后,号码携带的市场驱动力会大大提高。

  3.竞争格局与管制能力是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基础电信服务市场的竞争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是失衡的,中国移动一家独大已成客观事实:从2006年上半年的运营结果看,中国移动新增用户占移动市场总新增用户的近80%,其利润和现金流都超过其它三家上市运营商的相关指标总和。目前,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的盈利能力比较有限,中国电信如果失去月租费政策也可能陷入亏损,如果在近期引入号码携带,中国移动由于拥有更强的实力,有可能更主动展开价格战与手机补贴,届时不仅中国联通面临生存风险,可能获得3G牌照的固网运营商在3G尚未盈利而固话收入大幅萎缩的情况下也将陷入困境。

  应该说,目前失衡的竞争格局有技术发展、市场需求转变等一系列原因,但由于国内电信运营商都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现有的竞争格局与国家政策不无关系,因此管制因素的影响需要考虑。客观地说,国内的管制水平与监管能力虽然比过去有了较大进步,但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急需进一步提高。有效的管制对建设国内公平的电信市场竞争环境至关重要,管制能力也应该成为号码携带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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