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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收回部分电信网号码(第一批)的通告

2005/12/29

  近期,部分电信网号码(下称号码)使用单位向信息产业部申请退回号码(具体见附件)。为保护用户利益,确保没有用户遗留问题,信息产业部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以上号码的停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将号码在信息产业部网站(www.mii.gov.cn)上向社会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28号令)的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此文发布之日起,以上号码由信息产业部收回。
二、以上号码的局数据删除工作,由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总部部署下属机构和各自相关的专用电信网单位,在此文发布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信息产业部联系电话:010-66020747 66088993


特此通告。

www.mi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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