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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环保分局12369热线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4-06-30 10:16:16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评论:0  点击: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的委托,对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12369环保举报热线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FJ0204JO,采购表编号:行政(14)010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12369环保举报热线外包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人民币280000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12369环保举报热线外包服务项目

  2.  相关服务:方便职工通过拨打“12369” 环保举报热线进行咨询和投诉,服务合同期为 一 年,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要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热线呼叫中心能够正常运营。(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3.   本次采购的服务必须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谈判文件公示/下载: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   报价人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

  3.   近三年内,报价人应完成至少一项热线呼叫总包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5.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   须提供报价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人应当在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4日08时30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7月4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

  九、谈判时间:2014年7月4日09时30分。

  十、谈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60-88220300;

  前台咨询电话:0760-88230132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采购人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13590748998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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