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财政局(分散[2014]627号)确认书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其空中课堂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一、 项目编号:JHHX2014-SB796-ZFCG47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细招标要求附后):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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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o.201407180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空中课堂二期建设项目 |
1 项 |
50 万元 |
信息管 理中心 |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资质三级及以上的企业。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 2014年8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 、发售地点: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 、招标文件工本费: 4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资质 (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19日9: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汇票、电汇、现金等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现金、汇票可在签到现场递交)。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19日 9:00-9: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双龙南路1698号工商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8月19日9: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双龙南路1698号工商大楼)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 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联系人: 郑晓春
联系电话: 0579-83223007
传真: 0579-8322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