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4-10-16 10:46:12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VOIP系统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41015105859409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开始日期: | 2014-10-16 10:46:12 | |||
联系人: | zhenli | 截止日期: | 2014-10-21 10:46:12 | |||
联系电话: | 0431-87607054 | 送货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 |||
联系邮件: | zhenli@jlciq.gov.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是厂商正规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所投产品售后服务的能力、资质和备品库,限本地供应商和本地设有分公司或直属售后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投标人应是厂商正规经销商或代理商。竞价时必需提供投标产品资质证明、在长春本地注册的公司、分公司或售后服务网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等,并随附件上传。 (二)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产品是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提供的原装原厂正品。 (三)到货时,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函和原厂证明。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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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201410151133057308.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统一通信平台(UCP) | 华为 | eSpace IAD | 台 | 2 | 原厂 3年 | |
统一通信平台(UCP) | 华为 | eSpaceUC1960 | 台 | 1 | 原厂 3年 | |
统一通信平台(UCP) | 华为 | eSpaceUC1911 | 台 | 1 | 原厂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