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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勤:2008年电信监管三大亮点

2009-01-05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记者:您如何整体评价2008年我国电信业监管?
  丁道勤:回顾2008年的电信监管,总体上看乏善可称。2008年是政府换届年,我国的电信监管主体也随之发生了变更。在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工信部。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挂牌。从“三定”方案来看,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维护国家信息和安全。由此,我国电信监管主体从原先的信息产业部转变为现在的工信部。
  工信部会同相关部委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电信监管政策,2008年的电信监管政策归根结底可以总结为试水“非对称管制政策”。非对称管制政策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市场结构管制政策,包括电信经营者重组、非对称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的限制、网络瓶颈资源的强制开放等;二是市场行为管制政策,包括电信资费的不同定价、单向携号转网、形成运营商之间全业务经营的时间差、网内外差别定价行为和互联互通行为等。
  记者:您认为2008年非对称管制政策有哪些亮点?
  丁道勤:第一大亮点,就是电信重组。5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作为电信市场主要增长动力的移动市场的开放程度决定了电信重组的成败,重组后市场格局失衡状况虽有所改善,但中国移动仍然占据超过70%的市场份额,而且其业务优势和规模优势会“马太效应”式地实现自我增强。短期来看,电信市场的失衡态势尚未扭转,后续政策措施至关重要。为此,2008年6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深化电信体制改革过程中电信服务工作的通知》。
  第二大亮点,即出台实施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政策。电信业一直存在重复建设现象,在今年9月,审计署对中国移动等5家电信运营企业投入产出效益进行审计发现,重复投资导致资源闲置浪费,部分投资项目效益较低,资源共享亟待有效监管。3G时代的即将到来,引发业界对重复建设问题的担忧。10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和运营商停止重复建设,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享。同时,确立相关考核机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12月10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署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协议》,但如何保证此项政策的有效实施,还有待观察。
  第三大亮点,是取消短信业务的网内网间差别定价。11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取消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取消长期被消费者和业界诟病的短消息(含多媒体短消息)业务网内网间差别定价。
  记者:在总结08年电信监管的同时,您认为哪些方面有待突破?
  丁道勤:第一,3G牌照发放要提速。TD-SCDMA正式商用化的脚步渐行渐近,工信部部长李毅中也首次于12月公开表示,我国电信重组已经基本完成,工信部将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通过一定的程序发放3G牌照,越来越近的3G牌照发放值得期待。
  第二,电信市场的准入门槛将降低,电信市场开放力度会加大。电信市场的开放程度一直是WTO成员对我国关注的重点,特别是基础电信市场准入条件。我国将在基础电信市场、增值电信市场的监管方面降低准入门槛,并适度对外开放。
  第三,移动号码可携带政策有望推出。在电信市场重组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按份额,管行为”的管制思路,落实已经推出的非对称管制政策实施细则,同时根据市场格局演化情况的不同,择机出台其他后续非对称管制政策,而其中移动号码可携带政策有望近期推出。
  第四,全业务竞争环境下电信资费管制政策将更加透明。全业务竞争环境下我国电信资费管制更加关注资费透明性。2009年,我国电信资费改革将持续深入进行,在相关电信业务由政府定价改成上限管制基础上,继续改革电信资费监管方式。可预见的是,2009年电信资费水平将继续下降。

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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