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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履曾:三网融合立法为先

2009-07-23 00:00:00   作者:   来源:   评论:0  点击:



  所谓“三网融合”,实际是一种广义的、社会的说法,国际上并无明确的定义。在现阶段它并不意味着电子通信网、计算机数据网和广播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











  笔者曾听到一位法制界人士的经验之谈:其实立法的过程就是“抠”字眼的过程。一个“抠”字形象地概括出逐字、逐句、逐段地认真推敲和琢磨的境界,拒绝任何浮躁、臆断和蛮横的沉着冷静的态度,体现的是科学、严谨、公正的精神。尤其是在法律的定义域“抠”字眼,就应该是明白无误、表述精确、边界清晰,而不应导入任何的伏笔、理解、解释、猜想、推测等等可能引发的歧义、争论以致混乱。

  这种“抠”的精神还应体现在立法的更高层次,法律的定位、立法的宗旨和指导思想等也要经得起推敲和琢磨。

  我们寄希望于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秉持这种“抠”的精神,确保科学、严谨、高质量地立法,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有几部好法律才是确保三网融合和三网各业“不折腾”的重要前提,于国、于民、于行业都是莫大贡献。

  三网融合不是目的,信息化才是目的,三网融合只是信息化的措施、手段之一,我们不能将手段当作目的。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不能为了三网融合而搞三网融合,三网融合还需等待市场的选择,市场需求和效益是检验三网融合成败的唯一标准,我们不能搞没有市场需求、没有效益的“瞎折腾”。

中广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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