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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等垄断罚金低于欧美 发改委称受法律局限

2013-01-05 13:22:56   作者:   来源:新京报   评论:0  点击:



  3 调查为何历时6年?

  据反垄断局介绍,自2006年底开始接到相关企业的举报投诉,为什么截至目前才公布调查结果,对其处罚,调查事件历时6年?

  发改委反垄断局相关人士表示,这是国内首次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企业进行调查,调查任务艰巨。发改委总计派出了55个调查组,近500人对六家企业展开调查,调查经费就高达上百万元。而不少企业在刚开始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认错就可以避免罚款,此外有的还虚报液晶面板的销售数量,这都需要调查组进行长期的调查最终核实具体销售数量,对其进行处罚。后来有些企业开始上门自首。

  据了解,液晶面板价格垄断案欧盟、美国也经历了4-6年的时间。 新京报记者 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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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美曾重罚液晶面板联盟

  2010年底,欧盟委员会对6家触犯反垄断规则的液晶显示屏生产商处以总计6.49亿欧元的罚款,原因是在2001-2006年期间,韩国的三星和LG以及中国台湾的友达、奇美、中华映管以及瀚宇彩晶6家公司结成联盟,垄断操纵液晶面板价格。

  2012年9月,美国北加州联邦地区法院判决友达因与竞争者达成“价格固定”协议,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判罚5亿美元。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从2006年12月开始对9家涉案企业的调查,包括友达、三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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