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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电话销售人员成盗卖公民个人信息黑手

2013-05-31 09:00:20   作者:黄洁    来源:法制日报   评论:0  点击:



  顺藤摸瓜深挖“内鬼”

  结合在侦破电信诈骗案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警方分析认为,该团伙能够一次性购入如此大量的保险公司客户资料,提供信息的人一定不是普通的保险销售人员,这个“内鬼”应该是公司内部能够接触到存储客户资料数据库的人。

  缩小了目标范围后,民警开始有针对性地对保险公司内部员工进行走访,并对重点人员的个人财产、账户往来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很快,曾经在保险公司担任电话销售人员,但不久前已经离职的张某、赵某和徐某三人进入警方的视线。

  张某现年24岁,2012年8月离职后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任职。其在原岗位工作期间,正是负责管理公司的客户信息。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张某离职后,违反公司规定,将公司保密的客户信息复制后带出公司,在其私人电脑里仍保存着这些资料。

  同张某一样,现年48岁的赵某和45岁的徐某,都曾经与张某是同事,在公司负责电销业务,掌握着大量客户信息,且3人关系始终不错。蹊跷的是,3人的账户中,近期都有数笔资金往来存在疑点。不仅如此,警方还从公司内部了解到,此三人在岗期间,就曾有过对外出售客户信息的行为。

  在掌握了初步证据后,警方对三人进行了讯问。很快,三人交代了其对外出售客户信息的事实。

  2013年3月,警方以涉嫌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将张某、赵某和徐某三人依法抓获归案。目前警方已将三人向检察机关报请批捕。

  据张某等三人交代,他们之前都是关系不错的同事,离职后分别到了不同的保险公司,为了互相“帮助”尽快打开局面,决定“共享”从原公司带出来的客户资料。在此过程中,赵某突然提出,大家手中的这些客户资料很“值钱”,一条就能卖两三角。三人一番商议后,决定卖掉信息先小发一笔。

  接下来的操作事宜全部交给了赵某,由她负责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寻找买家并进行交易。赵某手中的“优质”信息并不愁卖,没用多少时间就换回了两万余元的“效益”。按照三人事先商议好的比例,赵某将各自的分成分别打到了张某和徐某的账号中。而这数万条的信息,成为诈骗团伙实施电信诈骗活动的重要信息来源。

  张某等人供述,为了方便开展业务,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之间“交换”客户信息的情况并不少见,而这种“交换”经常都伴随有金钱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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