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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释放政策性利好 顶层设计需均衡考虑

2013-06-03 09:58:00   作者:   来源:通信产业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浙江省进行信息消费专题调研,他指出,信息消费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要高度重视信息消费的作用,用信息消费拉动内需扩大、经济增长。苗圩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发展信息消费。

信息消费释放政策性利好 顶层设计需均衡考虑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信息中心杨春立博士表示,目前研究部门正在进行信息消费框架的研究。

  政策层面传递的利好信息,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信息消费的前景被看好。专家预测我国的信息消费将成燎原之势。

  尽管如此,信息消费在我国仍面临顶层设计、基础设施瓶颈制约等问题。

  顶层设计需均衡考虑

  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信息消费活动,不同于传统产业消费,其减少了对资源的消费,具有绿色经济的特点,在传统工业消费乏力下,信息消费将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数据显示,2012年,信息消费带动的就业已经达到了1600万个。

  在5月30日举行的2013第十七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援引数据称,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人民币,将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38亿元,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十分强劲。

  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人均信息和通信技术支出还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与国外差距大,“数据显示,美国、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分别为3400美元和2400美元,我国仅为190美元,信息消费还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全国人大代表、腾讯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

  面临着巨大潜力的市场,在目前的信息消费中,存在各部门不能互联互通,信息资源比较分散,信息孤岛、信息鸿沟现象比较明显,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整合;测评标准还没有建立起来,没有上升到规范化、制度化的高度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顶层设计。

  扩大信息消费而言,政策推动进行相应的顶层设计,均衡考虑信息消费各环节。

  如何衡量信息消费的成果,专家表示,目前是从最终用户的角度计算,杨春立表示,目前将信息消费分为产品类和信息服务类,前者包括终端和平板电脑等的消费,后者则包括数字内容、传统通信服务、电子阅读、视频、电子商务等。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产业与市场研究中心杜子芳教授表示,政策层面扩大信息消费设定目标要均衡考虑,例如,从最终用户的角度来衡量,鼓励用户使用信息服务,则服务提供商应该降低流量价格。像韩国一样,将网费价格降得很低。但目前对运营商考核收入,在这样的指标考核下,运营商会作为“理性经济人”会以收益最大化为导向。他表示,要么改变考核方式,例如考核网络的利用率,而不是单纯考核用户和收入。

  对此,电信专家杨培芳表示,在信息经济中,电信运营商的定位是基础网络提供者和公共平台建设者的角色。在这个角色下,电信运营商应该回归公益性国企的定位,将流量费调低。除此之外,电信运营商可以提供内容服务等,参与市场竞争,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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