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安徽保险业全面升级电话营销系统

2013-06-13 10:06:24   作者:   来源:合肥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保监会制定出台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保险销售人员每日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呼出销售。针对“新规”,我省保险企业纷纷升级电话拨出系统,从技术上杜绝电话扰民。

  扰民电话渐乱耳

  合肥市民王小姐谈到保险电话销售,就不厌其烦。她说,每当她的汽车保险要到期时,就会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接到至少6家财险公司的电话推销,而且这电话是不分时间、不分地段向你袭来,让你防不胜防,简直烦透了;而合肥市民刘先生则说了他接到的电话几乎都是寿险公司推销保险的,有时电话噱头就是赠送30天的意外险,接着就是索取身份证等信息,反正最终目的就是要你购买保险。

  据中国保监会称,2010年以来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高速发展,超过三分之二的人身保险公司开始经营这类业务。同时,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出现销售误导、电话扰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于电话销售有别于传统销售模式,高度依赖信息技术设备,有必要制定专门的业务监管规定。

  重拳出击保险电销

  中国保监会今年5月专门发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强调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对于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并设定不少于6个月的禁止拨打时限。此外,保监会要求,应通过电话销售系统对销售时间进行管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生活习惯设置禁止拨打时间。除客户主动要求外,每日21时至次日9时不得呼出销售。

  记者获悉,自保监会出台《办法》后,我省保险企业积极履行新规,升级电话系统,完善销售流程,杜绝电销扰民。如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电话行销部,不仅积极践行和学习相关条例,日前公司还根据《办法》,对销售人员下发了 《品质管理条例》,除了执行《办法》中的规定外,该公司还全面升级了电销系统,升级后的所有电话在每日21时至次日9时都无法呼出。据泰康人寿电话行销部运营主任张瑛介绍,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一般分为两种模式,一是自建呼叫中心,二是以外包的形式分摊给代理公司,“作为成立五年的泰康人寿安徽电销中心,公司目前同时运用这两种模式,委托代理项目也都在保监局备案”。另外泰康人寿还规定,销售人员如遇到同一客户当天未接电话3次,将禁止再次拨打。

  市民了解保险流程最重要

  电销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成为保险行业的投诉热点。 《办法》中规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使用移动支付设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等收保费,不过,需要通过书面或电话录音的方式取得客户授权。

  “电话销售的工作人员在销售前会告知客户保单情况,通过反复确认后通过电话完成保险销售和在线支付,”张瑛提醒消费者说,“在电话里,一定要仔细了解完保单的情况和保费后,再提交确认信息,交易结束后也会有短信通知。 ”同时,为了避免销售人员线下的违规操作,泰康人寿配备有专业的递送保单团队,更进一步地规范电销的操作流程。张瑛也向广大消费者 “支招”,只要投保人收到保单之日起10日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地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业内称此为“犹豫期”,投保人可以在犹豫期内“反悔”。

  据了解,在电话营销保险中,往往是通过银行划账的方式收取保费,有可能保单还在犹豫期内,消费者的钱就从信用卡、借记卡或存折账户中被划走。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消费者在提出退保时只要向保险公司说明,保险公司都有义务通知银行退回划走的保费。

分享到: 收藏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