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 >

保险电销遭消费者吐槽

--个人信息泄露 业务员死缠烂打

2013-08-14 13:45:33   作者:   来源:投资快报    评论:0  点击:



  保监会多次出拳整治电销乱象 部分险企依然违规如故

  针对保险电销存在的“扰民”,“泄露消费者信息”等现象,保监会多次重拳出击,整治电销乱象,但诸如上述的重庆人保等部分险企却依然违规操作,肆无忌惮。

  据了解,早在2008年5月份,保监会就下发了《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必须使用从合法途径得到的客户信息,建立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户资料和数据采集、处理,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保险公司应规范保单送达工作,防止在保单送达过程中泄露客户资料。

  2010年末,保监会再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财产保险公司进行电话营销,要建立电话屏蔽制度。对于明确不投保或拒绝继续听电话的客户,电销坐席人员应及时结束通话,并使用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保险公司一年内不得对相同客户再次呼出。

  为规范保险误导销售,电话频繁扰民等问题,保户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5月份,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方法》。《方法》中第二十五条指出,“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要求通过电话销售系统对销售时间进行管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生活习惯设置禁止拨打时间。除客户主动要求外,每日21时到次日9时不得呼出销售。

  可惜的是,尽管保监会多次出台新措施监管保险电销中出现的问题,但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消费者投诉的声音依旧有增不减。另据媒体披露,而刚刚遭受处罚的重庆人保便是一家“屡罚屡犯”的典型例子。日前,该公司便有业务员向客户推销时称,可以直接向4S店提出要电销价格。另有业务人员则干脆直接告诉记者,如果想要更低的价格购买车险,可以向4S店直接要人保电销保单。

  要知道,根据保监会规定,车险电销专用产品属于中国保监会审批条款,保险公司必须以直销形式销售,不得委托、雇用保险中介机构销售车险电销专用产品,不得支付手续费等中介费用。

  如何规范保险电销业的发展?怎样减少电销扰民现象?如何才能真正彻底杜绝违规电销“屡罚屡犯”现象?

  昨日,《投资快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广州保险业内人士,一位不愿透漏名字的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首先,保险公司加强对营销员的管理。在电销过程中,营销员直接与客户接触,并承担着向客户介绍产品,解释保险条款等责任,因此,在营销员的选拔上,保险公司应该严格把好关,注重对营销员专业知识,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规范电话销售用语,禁止营销员不当阐述;培养营销员的职业素养,避免误导销售,重复打扰客户现象的出现。

  其次,电话录音是关键。保险电话销售往往会因为语境缺失或营销人员简单描述产品造成客户对产品存在误解,为了规避电话销售时给保险人和投保人带来的退保、理赔时的风险,客户和营销员沟通过程中的录音是必要的。

  再次,消费者也应自觉保护个人信息,谨慎投保。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轻易将个人身份证号,电话等信息泄露出去。如果消费者接到营销员电话并对产品有兴趣时,不要急于表态,因为往往一声“嗯”机会被视为同意购买,消费者应该在了解清楚产品的保障范围,免责条款,理赔细节等再谨慎做出决定。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盲目退保成本很高,因此不论是在银行,还是在保险公司,签约购买产品之前,一定要详细阅读产品条款。良好的契约精神,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最有效措施。

分享到: 收藏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