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 >

电话营销涉嫌侵犯个人隐私

2013-08-16 09:13:31   作者:   来源:中国时刻、深圳广电集团   评论:0  点击:


  说法是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一旦这种套餐电话成了很多诈骗电话的实施工具,我们就该从整个链条上加以反思,就像止咳露本身是治病的,但是销售渠道出问题,就成了学生上瘾的饮品,当然该全面规范管理。有一种利诱的感觉。那么在如今电话成不法工具,信息随时会被盗取的情况下,权益到底该如何保障?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通信管理局配合警方设立了反信息诈骗咨询专线,向市民提供与信息诈骗犯罪相关的咨询、报警等。记者随后拨打咨询专线,提供了李小姐接到的几个骚扰电话。对方表示,市民投诉以“61”开头的骚扰电话确实相对较多。

  尽管如此,客服人员仍表示,对于市民提供的推销电话,范畴很难界定,此外由于电话点对点的性质,也很难监管。

  律师指出,如果陌生来电是通过提供虚假的信息来获取某种非法利益,则可以定性为诈骗。房地产中介机构、保险公司、贷款公司及担保公司等,向市民进行电话营销,构不成电话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但是涉嫌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

  律师认为,电话营销的频率过于频密,达到一定的数值也可以定性为骚扰电话,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然而目前仍没有专门的法规对其进行处罚。而运营商作为提供通话业务的平台,没有能力也不可能监听用户的电话,所以并不违法,不过这也凸显出目前我国法律地电信行业的监管空白。

分享到: 收藏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