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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牌照看上去很美:机会风险并存

2013-10-24 13:41:04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评论:0  点击:



  路径待解

  目前,申请虚拟运营牌照的企业和基础运营商主要有两种方式合作:一是纯转售,这些申请企业从三大运营商买入或租用他们的基础通信网络,再将其卖给自己的用户;二是加入自由的定制服务后,推出新产品供用户选择。

  这从苏宁云商已公布的布局中可以略窥一二。苏宁云商通讯事业部总经理顾伟介绍,虚拟运营商主要可以提供三方面服务:一是可以将短信、话音、流量等重新组合为更灵活的套餐,销售给用户;二是未来一定是流量经营,比如有个用户喜欢看某个视频网站,苏宁可以用免流量、包月的方式给消费者提供服务;另外,企业可以为他的用户群、合作对象制定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虚拟运营商从基层运营商处买的网源,可以进行业务的批发,也可以加入自由设计的内容和应用,提供用户整套的解决方案。”谭炎明也认为,“分销和转售只是一种模式。”

  按照国外虚拟运营商的发展路径,在转售的基础上,虚拟运营商逐渐加入增值业务、后台系统、计费系统,甚至是交换机设备后,就能逐步成为Enhanced Service Provider(增强型服务提供商)、Light MVNO(轻度型虚拟运营商),以及Full MVNO(全面型虚拟运营商)。

  国外典型的案例是:美国斯普林特公司在租用基础运营商网络后,开放了针对老年人群体的服务,定制特色血压、心压的设备,这些设备回传搜集到的信息,并提供预警,同时还可定位老人的位置。

  “虚拟运营商参与环节不同,他们投入和产出的回报也不同。”谭炎明认为,虚拟运营商的终端形式可以不是手机,而是具有自己特色的服务。

  “三大运营商希望的是转售企业用差异来开拓新市场,而存量市场则不希望有人进来竞争。”IBM资深战略分析师王祺则表示忧虑,目前,国内移动电话普及率已经高达八成以上,虚拟运营商既要创新,又要避免与三大运营商“正面冲突”:太强容易招致运营商的反弹和政策变化,太弱又会影响虚拟运营商的主营业务品牌。

  王祺认为,各家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也多是出于“卡位”的考虑,至少在发展初期的路径并不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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