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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设立12380短信举报平台

2013-12-03 09:43:05   作者:   来源:新华社    评论:0  点击:


  该平台系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

  主要受理违规用人问题举报

  “12380”举报平台联系方式

  1.中组部“12380”举报电话:010-12380;

  2.中组部“12380”短信举报平台:12380;

  3.中组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12380.gov.cn;

  4.中组部举报中心来信地址: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邮政编码:100815。

  记者2日从中央组织部获悉,中组部近日正式开通了“12380”短信举报平台,形成了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主要受理反映违规违纪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

  中央组织部这次开通“12380”短信举报平台,是继2004年开通全国组织系统“12380”专用举报电话、2009年开通“12380”举报网站之后,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举措。对“12380”举报平台受理的违规违纪选人用人问题,将按照“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的原则办理。

  “12380”举报平台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举报件的办理方式是什么?举报受理后如何查核?怎样保护举报人?中组部举报中心负责人对“12380”举报平台的运行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解析。

  受理:

  重点受理8方面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12380”举报平台主要在两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2380”的受理重点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造假骗官、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这些问题,一经发现,坚决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比如,今年7月,“12380”受理了反映山西省某县违规提拔任用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举报,查实后,对违规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纠正,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原县委书记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对举报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除了要查核的外,均要进行谈话或函询,及时给干部以提醒、教育和警示,将问题发现在未竟之时、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今年以来,举报中心通过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共对266名被举报对象进行了函询,根据函询结果,对18名干部进行了诫勉。

  办理:

  让每一件举报都有着落

  该负责人称,“12380”的宗旨,就是“认真办理举报,努力取信于民”,让每一件举报都有着落,让每一件举报都能发挥作用。

  具体地说,对反映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且线索清晰、内容具体的,根据问题性质、承办单位的不同,分别以“立项督查”、“举办字”、“举核字”的形式要求承办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告查核结果。由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比较清楚、内容比较详细,有的还附有大量证据材料,对查实一批违规选人用人的案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对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以“举函字”方式要求承办单位对被举报对象进行函询;对反映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除查核的外,以“举释字”方式要求被举报单位就举报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该负责人称,对互联网上披露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举报中心都认真进行了查核。比如,有些通过发帖、发微博等方式“爆料”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其实在“爆料”之前,举报中心就已经通过“12380”进行了受理,为及时查处奠定了基础。

  查核:

  6步骤查核并形成报告

  该负责人称:“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是“12380”查核工作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让投机钻营者心存畏惧,无机可乘;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付出代价。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举报中心现已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查核程序。一般来说,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查核分为6个步骤,即成立调查组、制订查核方案、组织开展调查、进行问题认定、提出处理建议、形成查核报告;查核方法有调取书证、个别谈话和实地走访等3种形式。查核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要结合了解的情况对举报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认定,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并形成书面查核报告。

  对查实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同时还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统计,自“12380”开通以来,中组部已纠正违规任用干部2200余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2300余人。

  纪律:

  “10不准”严查打击报复

  对于如何保护举报人的疑问,这名负责人称,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中组部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规定,提出了“10个不准”的要求,即不准扣压、损毁或者私自摘抄、复制举报件;不准扩散和公开举报材料;不准擅自办理举报件;不准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向被举报人和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不准擅自将举报材料带出工作场所;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载体上存储、传递、处理举报件;不准泄露上级组织部门和有关领导对举报件的批示及查核报告、内部讨论处理意见等情况;不准歪曲、隐瞒和捏造举报内容及查核的事实真相;不准接受举报人、被举报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宴请、财物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举报材料和调查核实举报问题之机谋取私利。此外,举报受理人员在工作中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必须进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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