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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um:电信运营商和OTT企业的合作模式需要更明确

2015-11-23 14:10:53   作者:艾斯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任何关于电信运营商和OTT企业之间未来合作的讨论,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新商业模式的问题。在近日于伦敦举行的宽带世界论坛(Broadband World Forum)开场全体会议上,这个问题又再次浮现。
  但是,当运营商或他们的技术提供商被要求详细说明新商业模式如何运作、或者哪里可以找到成功的例子、再或者新商业模式会对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和利润产生多大的影响时,这些谈话便会无疾而终。
  Ovum首席研究官Mark Newman表示,从本质上讲,电信运营商通过与OTT企业合作来赚钱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与OTT企业共享收入,第二种则是对OTT企业使用/访问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或利用电信运营商的分销或计费能力进行收费。
  当我们评估电信运营商和OTT企业目前的合作关系时,我们可以看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双方之间并不存在金钱的变化。电信运营商利用合作伙伴关系推动用户对数据服务的使用,OTT企业则利用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影响力和推动使用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交换条件。
  市场上一直不乏有兴趣与电信运营商达成商业合作关系的新兴OTT玩家,无论是共享他们的收入,或者是向电信运营商进行支付,从而帮助他们进行分发或者对其服务进行计费。这样的支持可能是无法用价值估量的,因为这可以帮助他们奠定国家的和全球的用户基础。
  但是挑战也是存在的。这些准备与运营商达成商业合作关系的OTT企业可能缺乏足够的财政资源,当他们与电信运营商进行收入分享时,无法为后者带来有意义的收入(因为这些OTT企业需要电信运营商多过运营商需要他们)。谷歌、亚马逊和Facebook这样的互联网巨头们,并不需要与电信运营商共享收入。他们已经打造了自有网络来优化他们为用户提供的服务。从市场范围来看,仅在一些特定的地区,主要是新兴市场,他们会需要帮助,从而使当地用户熟悉他们的服务。
  数字音乐提供商Spotify和Deezer便是与电信运营商达成合作关系的数字媒体公司的好例子。事实上,Deezer 630万用户中3/4来自于那些在其移动宽带价格计划中捆绑了Deezer内容的运营商。
  但是,这些音乐公司并不需要因为运营商帮助其签约这些用户而向运营商进行支付。事实上,往往是这些运营商向音乐公司进行支付,以批发方式购买其用户订阅服务,以期(希望)通过转售这些订阅服务产生利润。并且,即使他们无法通过转售这些订阅服务获得盈利(根据Ovum的研究发现,这是经常发生的情况),许多运营商也都对这种合作关系感到满意,因为这些服务为其核心移动宽带业务增加了价值。
  虽然未来电信运营商可能会有新的商业模式(并且我们也看到电信运营商和OTT企业之间越来越多地达成合作关系),但现实是目前鲜有奏效的例子足以证明它们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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