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技术>>>融合通信

三网融合坚冰松动 电信有望迎来机遇

洪黎明 2008/01/30

  无法遏制的技术进步,巨大的信息化需求,以及企业发展的市场压力,使“三网”融合成为世界性的潮流。目前,“三网”融合的滞后已经成为我国推进信息化的主要瓶颈。随着日前两大重要文件——信息产业部和广电总局联合出台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国办发2008年1号文件《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下称“政策”)在新年前后相继出台,明确提出了鼓励广电、电信相互进入的新政策。诸多专家对此纷纷表示,“三网”融合虽然才刚刚开始,各方面还不到位,但是毕竟规制壁垒已经开始被打破,坚冰正在松动,进入了实质推进的新阶段。

  虽然在业界看来,此次新政策的出台更多的是有利于广电部门,但是毕竟突破了以往互不进入的僵局,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总体来看是利好的。对于电信业来说,融合壁垒的松动无疑也是个好消息,其提供IPTV、手机电视、网络视频、数字电视业务的地位有望得到确认,电信企业面向的信息服务市场更宽广了。虽然广电部门同样获得了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的许可,但是电信业拥有的丰富网络资源、庞大资本实力和雄厚的技术经验,将促使运营商在IPTV、数字电视、网络视频等主要融合业务领域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

  壁垒松动 新政策昭示融合方向与监管模式

  早先就有很多专家指出,“三网”融合的突出难题就在于电信、广电部门在提供融合业务时的作用定位。自2004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向科技部、信产部、广电总局等五部委发出《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征求意见稿”以来,“三网”融合就一直成为电信方面大声疾呼的理想状态,特别是在近年来,电信、网通等固网运营商由于遭受移动业务分流,面临增速放缓的局面,更是希望通过IPTV等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然而,广电方面却一直依据原来的“82号文件”来阻止电信运营商染指IPTV业务,导致电信方面发展的IPTV业务迟迟不能取得突破。而此次“政策”中明确提出了融合业务的发展方案,从今年2月1日起,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同时,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也就是说,广电企业可以提供包括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在内的信息服务,电信企业则在提供原有增值电信业务之外也可参与数字电视的网络建设。中国工程院院士刘韵洁表示,“三网”融合将使电信和广电网络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开展相互适应的网络业务,最终形成双赢乃至多赢局面。

  电信、广电部门对融合业务的监管权责划分,则是更深层次的规制壁垒,如今这一桎梏也已被打破。互联网作为新媒体,却在内容监管上并不像传统媒体那样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尤其是音视频内容,限于目前不够成熟和普及的音视频搜索技术,因此无论是内容的来源还是传播,都让监管者非常头疼。“规定”指出,“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此外,还需取得两张牌照: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证和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接入许可证。广电管内容、电信管接入,已经从共识变成了规制。专家指出,这至少昭示了“三网”融合的内容监管问题有了初步的解决方案。

  专家指出,两个文件应该说是实质推进“三网”融合的第一步,虽然目前更有利于广电部门向互联网和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开拓,但是相信随后电信业向广电领域进入的许可也将放开,从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相互进入、相互渗透。

  机遇一 IPTV解禁释放巨大潜力

  IPTV始终被业内认为是“三网”融合的代表性业务,也始终是电信、广电部门博弈的中心。从1999年的“82号文件”的“互禁”到如今“政策”发布后的“互进”,IPTV的潜在市场终于有望释放出巨大的潜力。

  1999年,《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82号)第6条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事实上,此“82号令”成为广电与电信彼此制约的政策法令。国家广电总局以“82号文件”为依据,认为电信阵营运营IPTV业务违反了国家政策。2005年年底、2006年年初,泉州、浙江等地相继叫停了电信运营商开展的IPTV业务。截至目前,我国IPTV用户尚不到200万户,且只限制在上海、黑龙江、辽宁等个别省市,发展大受局限。

  IPTV发展不尽如人意的现状同时也是巨大的潜在市场。“政策”发布后,广电部门推动数字电视的资金实力有限,电信运营商介入数字电视有利于推动这一产业的发展。分析者认为,根据这些规定,今后电信运营商有望可以公开地发展IPTV业务。广电系统的先天优势在于节目内容的制作、播出以及信号传输等。电信网的优势则在于覆盖面广,有长期积累的大型网络设计运营和管理经验,与数字电视相比,电信业在建设运营IPTV中具有更大的优势和更加便利的条件。在获得进入IPTV产业的正式许可后,电信企业特别是固网运营商如果能发挥网络优势和先进的技术经验,积极参与各地IPTV的建设运营,将很快可以得到市场的丰厚回报。

  机遇二 数字电视建网彰显多重商机

  “政策”强调,在确保广电安全传输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政策”提出,“转变广播电视运营方式,推进实施网台分离,形成适应数字化发展需要的广播电视运营机制”。专家指出,“网台分离”是一个重要的提法,内容和网络分开,将给具有丰富网络资源优势的电信业带来巨大的机遇。

  “政策”中规定了数字电视发展的战略目标:2008年,通过数字高清晰度电视向世界播出北京奥运会节目;2010年,东部和中部地区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要实现这些目标,以目前广电部门独力承担已经非常困难。目前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量为2796万,有线电视数字化程度仅为24%,这与原定的2005年年底完成3000万户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有专家指出,“政策”看起来是可相互渗透的,甚至短期更对广电部门有利,广电部门可提供增值电信服务,但电信部门不可能介入内容制作。有运营商内部人士指出,广电的数字化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固网运营商,而宽带业务又是固网运营商重要的增长点。据广州有线公司副总经理庄宜学透露,广州有线计划在今年推出支持高清电视、带硬盘、支持时移和互动等功能的高端机顶盒,并在年内逐步推出双向互动业务。不仅包括常见的交互电视、视频点播,还有网络游戏、网上小额支付、高速互联网浏览、收发电子邮件、远程教育等各种信息服务。如今“政策”发布后,电信企业可以参与广电的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改造。据统计,目前数字电视内容提供商有央视风云等11家,平台运营商有中数传媒等5家,海信、飞利浦等也已染指数字电视和机顶盒制造。预计未来9年,国内数字电视将达1亿台规模,过万亿的多重商机正等待上下游产业去开发,而电信运营商得以确立在参与数字电视网络建设中的地位,将极大加强对这一市场的进入力度。

  机遇三 网络视频合作挖掘内容价值

  互联网的潜力巨大,尤其在进入Web2.0时代。虽然目前音视频网站还缺乏创新的盈利模式,但是仅作为媒体平台来说其价值就已经相当可观,而且一旦以内容提供商的身份跻身增值服务供应商之列,其前景是相当有诱惑力的。根据艾瑞预测,2008年中国网络视频市场规模将突破15亿元人民币。2007年网络视频市场增长率达到了69.8%,2008年增长率预计可达73.3%。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产业室主任史炜认为,互联网视频服务提供企业正面临如何成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选择,实际上资源组合最优化的就是跟电信运营商合作。如果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能够真正实现资本的组合,从合理的资源搭配到合理的体制搭配,运营商以管理打包、产业打包的方式或者产业重新组合的方式跟互联网公司合作,所有的经营方式没有任何改变,这将促使电信运营商特别是固网运营商,在未来3年的战略中要把跟互联网公司的合作、互促互进放在首要地位,这将是巨大数量级的市场空间。

  专家指出,互联网资源的丰富有目共睹,而这种丰富是技术、用户习惯、时间的一种长期积累。较之互联网,无论是数字电视、IPTV、移动互联网的内容都很匮乏。内容的匮乏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没有体验也就无法培养用户习惯了。所以,内容上不去,是目前数字电视和移动互联发展的瓶颈之一。“规定”出台后,电信运营商作为互联网视频企业的优先整合者,将获得与优秀的、丰富的内容资源深入合作的机会,与网络资源相结合之后,将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人民邮电报



相关链接:
IPTV,抢手还是烫手? 2008-01-29
2008年视频监控平台发展趋势预测 2008-01-22
视频监控市场前景广阔 2008-01-22
我国电信企业拓展视频监控市场浅析 2008-01-22
IPTV靠奥运发力 五大通信业务2008年亟待突破 2008-01-22

分类信息:  增值电信_与_IPTV  IPTV_与_电信     热点专题_增值电信_文摘   热点专题_IPTV_文摘   行业_电信_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