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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时代催生融合运营模式 以竞合理念推进合作

喻文学 2009/09/28

  随着3G网络的规模商用和固定移动的全面融合,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当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冲破了封闭的“花园围墙”,闯进新兴的移动互联网时,面对新的生态系统,面对新的商业模式、新的客户需求、新的服务模式等挑战,如何适应新生态?

  融合催生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革新

  由于移动互联网内容、应用开发与移动终端的特性相联结因此要打造杀手级应用必须具备融合思维,这才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之本,也是商业模式成功的基础。

  在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创新中,运营商应突出手机应用的特点,在力求移动互联网业务多元化的同时,形成自身特色,避免与互联网服务的同质化。结合目前移动业务和互联网的发展情况,向移动互联网过渡表现在:优秀移动应用的互联网化和优秀互联应用的移动化。

  同时,手机渠道化和媒体化,融合催生了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革新。电信运营商从通道到渠道,从渠道到门户的发展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将手机当作一种营销渠道,并制定相应的B2B、B2C、C2C移动电子商务战略与平台,电信运营商将成为最大的“沃尔玛”。在这个店里,运营商可以销售自己的数据业务、SP/CP数据业务,甚至可以销售任何商家的任何产品。用户则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商品查询、浏览、咨询、订购、支付等全部流程,这将给运营商带来巨大的收入。

  此外,用媒体的思维来运营移动互联网,这将使运营商成为最大的传媒帝国。实现媒体化战略,大力整治“垃圾短信”,将为媒体化进程创造良好环境,从而彻底改变手机用户脑中“垃圾短信=手机广告”这一根深蒂固的看法。

  提升基于客户资本的核心营销能力

  现在移动数据业务种类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小众细播”时代已经到来,只有更多样化、更个性化的移动互联网产品,才能产生“长尾效应”。电信运营商应开发更多的数据业务产品,并通过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分销推广。特别是通过整合用户的创意和生产力,以形成用户生产内容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模式。因为数亿的用户是移动运营商最宝贵的资源,他们即是内容的消费者,也是内容最大的创造者。

  当前多数手机用户对移动互联网业务是既有购买能力又有购买欲望,但有效需求不足,即“买得起,用得着,但不想买!”电信运营商应当以手机渠道化与媒体化的战略目标为导向,逐渐降低资费。

  移动互联网才是最大的分销网络,USC(User Sale Content 消费者销售内容,又称“众销”)则是最佳的移动互联网内容销售模式。移动互联网随时随地接入成为网络营销天然的基础,这也是产生数据业务销售“长尾效应”的基础。

  目前,消费者最敏感的除了资费就是终端。因此,移动互联网时代“得终端者得天下”,只有大力开发定制终端,才能牢牢掌控互联网终端渠道接入资源。同时,打造手机操作平台,大大提升对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控制力,从而增强和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者的凝聚力。此外,移动互联网的终端载体不仅仅是手机,运营商还应当借机满足用户的差异化需求,面向汽车、MP4、掌上电脑等移动终端推出相应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以抢占市场先机。

  以竞合理念掘金移动互联网

  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电信运营商真正的竞争对手不要只定格在新电信、新联通和新移动三个运营商之间,还要关注Google、诺基亚、苹果、独立Wap这样的公司。

  在未来网络越来越中立的情况下,在以内容为王的移动互联网时代,运营商首先要建立清晰的互联网内容价值链,并快速形成产业联盟,通过价值链把SP内容牢牢掌控住,实现SP在移动互联网内容聚合。其次,运营商应发挥在产业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联盟加大对产业链整合,与第三方合作开发更加丰富应用服务,引入新外力,谋求更有利发展态势。第三,运营商要从原来的监管和规划转变成引导和支持,真正实现泛行业合作、清晰利益分配及对不同的合作伙伴进行准确价值定位,促使移动互联网产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伴随着我国全面进入3G时代,移动互联网无疑会成为3G最核心的应用,成为信息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运营商来说,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前景,要以更加兼容并蓄的包容心态,以竞合战略思维,加强联盟合作,通过抓用户和终端渠道,保证业务内容聚合和创新,吸引更多用户,共同推动我国移动互联网业务蓬勃发展。

通信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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