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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运营商拒做管道 互联网内容收费是关键

2011/07/20

  欧盟7月13日公布的一份民意调查显示,目前欧盟的宽带服务水平并不令人满意,多数欧洲用户并不满意其所使用的宽带连接速度。令人玩味的是,就在欧盟公布宽带民意调查的当日,阿尔卡特-朗讯、德国电信和法国Vivendi集团的首席执行官在代表欧洲电信运营商向欧盟数字议程专员Neelie Kroes提交的一份报告中表示,如果政府和管制机构不允许电信运营商削减成本并开发新的收入来源,欧盟提升宽带速率的宏伟目标将可能落空。这是在欧洲电信运营商继网络开放之争后又一次以下一代网络建设相威胁,而此次迫使运营商做出激烈举动的原因则是——向互联网内容收费。

  以建网相胁为哪般?

  这项共采集多达27000份样本,覆盖大多数欧洲国家和地区的民意调查披露,约有30%的用户曾经遭遇过网络掉线的经历;约有25%的用户认为其所享受到的服务及网络速度远远不如合同约定的预期。

  这样的结果离欧盟之前定下的宽带发展目标相去甚远,欧盟委员会此前曾确定目标,要在2020年使欧盟的每户家庭都能接入下载速率为30Mbps的宽带网络,其中半数家庭的宽带速率将达到100Mbps。这一目标的实现将使欧盟所有国家的宽带发展水平都能追上日本、韩国、美国等已经拥有超高速宽带网络的国家。

  事实上,欧洲的下一代宽带网络建设一直进展不顺。前两年,由于管制机构强迫负责网络建设的电信运营商必须向竞争对手开放建好的光纤网络,引发了电信运营商的强烈不满,德国电信甚至做出过以停止建网相威胁的激烈举动。网络开放余波未平,随着经济危机的来袭,财务吃紧的欧洲电信运营商在投资超高速宽带网络方面也难免捉襟见肘。“屋漏偏逢连夜雨”,数据流量的爆炸式增长也伴随经济危机同时来袭,网络的巨大压力让光纤宽带网络的建设变得前所未有地紧迫。

  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面是资金的匮乏,一面是迫切的需求。这迫使欧洲的电信运营商不得不将主意打到造成网络压力的“罪魁祸首”——互联网内容服务上来。因此通过修改互联网数据传输协议对谷歌等在线内容提供商征收大笔资费,成为欧洲电信运营商的共识。

  因此,就在欧盟公布宽带民意调查的当日,阿尔卡特-朗讯、德国电信和法国Vivendi集团的首席执行官向Neelie Kroes提交了这份有关促进欧洲超高速宽带网络投资的报告。报告的附件显示,预计建设覆盖欧盟的超高速宽带基础设施将花费2900亿欧元,但随着欧盟委员会、各国政府和管制机构陆续推出成本削减计划,2900亿欧元的投资可能会缩减到800亿欧元。

  阿尔卡特-朗讯的首席执行官Ben Verwaayen说:“如果我们维持现状,就将无法完成目标。”Vivendi的首席执行官Jean-Bernard Levy说:“我们想要的是……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以投资下一代基础设施。”

  而德国电信的首席执行官Rene Obermann更是认为,电信运营商的责任是提供基本的、尽力而为的互联网接入,因此在帮助内容提供商将高品质的内容传递给用户后,电信运营商应该有权利向其收取费用。

  网络中立之争

  欧盟电信运营商的这一想法遭到以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为代表的网络中立支持者的强烈反对。因此三家电信巨头提交的报告并未与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达成一致,Google公开对外表示,并未在报告上签字。此举反映了欧洲电信运营商与美国科技公司之间一触即发的紧张局势。

  事实上,欧洲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提供商就收费问题的矛盾早在今年4月就已爆发。当时欧洲运营商抱怨称,他们的网络需要面对数据爆发带来的压力,以 Google的Youtube为首的视频分享网站给他们的基础设施带来了巨大负担,而且苹果、Facebook也拉动大量的视频流量增长。因此欧洲电信运营商提出通过修改互联网数据传输协议对Google等在线内容提供商征收大笔费用。

  ETNO(The European Telecommunications Network Operators)是一个由35个欧洲国家的40家电信公司组成的行业团体,该团体近日表示“当局有必要为新的光纤网络改善现状,通过消除投资的障碍、采取措施,以加强刺激需求及减低推出成本。”

  尽管部分内容提供商可能愿意为其内容传播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是像谷歌这样的流量大户并不愿意这么做。谷歌董事长Eric Schmidt去年质疑称,网络运营商不应向除用户以外的任何人收费。Google等网络中立支持者认为,电信运营商的收入来源应该是那些需要获得宽带连接的消费者或企业。

  新财源?新纪元!

  电信运营商在提交的报告中呼吁,应使电信运营商能够开发提供新收入来源的新业务模式,使其能够自由地对通过他们网络传输的信息或内容收取不同的费用。

  欧洲电信运营商认为,他们应该根据网络中的数据流量进行大规模收费,这样一来,在线内容提供商要想将其视频内容提供给用户就得支付大笔费用,成为电信运营商的新收入来源。

  要想完成这一改变,首先需要改革的就是所谓的对等系统(peering system),目的就是让运营商可以根据其网络承受能力改变通过的流量。在 2008年以前,对等系统运转良好,这主要是因为运营商承担的数据量相当,他们也同意只收取少量费用甚至不收费。然而这种平衡被视频流量给打破,大部分的数据来自美国、BBC的iPlayer播客(视频分享)服务。

  去年10月,荷兰电信、法国电信、意大利电信、西班牙电信和沃达丰的高管在向Kroes的致信中,首次提到了改革现有对等系统的建议。法国电信和西班牙电信起草一个能够让双方接受的新对等系统协议,届时他们将根据网络流量对内容提供商进行收费。

  法国电信策略主管Elie Girard表示:“现有对等系统已经不可行,如果互联网持续开发,我们需要对自家网络上的流量进行收费。”

  西班牙电信董事长Cesar Alierta称:“所有的对等系统条款都需要改动,这就意味着在线内容提供商需要为其带来的流量交费。”

  从表面看,欧洲电信运营商追求自由经营模式是为了开发一个新的收入来源,可一旦欧洲电信运营商获得成功,它打破的就不仅仅是“对等系统”,而将引发整个电信业同互联网行业间相处模式的巨大变革,迎来电信行业的新纪元。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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