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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SP违规收费行为情况的通报(2007年第4期)
信部清函[2008]46号

2008/02/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

  为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SP企业”)经营行为,净化电信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增值电信业务市场健康发展,现将2007年及第4季度治理SP收费行为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总体情况

  2007年,我部在上一年度治理SP收费行为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SP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健全完善了“发现、提醒、通报、处理、跟踪”的SP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并通过综合采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举措加以落实。一是建立了不定期的SP业务收费拨测机制,加强对重点违规业务的监测工作;二是健全电信消费提醒机制,注重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水平;三是完善SP收费治理通报机制,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四是建立违规企业严惩机制,加大对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的处理力度,对其进行全国范围的停业整顿;五是跟踪市场变化,完善SP收费监管政策,研究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信息服务企业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7]236号)和《关于清理和检查通过媒体互动方式开展信息服务业务的通知》(信部清[2007]374号)等规范性文件。

  2007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各通信管理局”)和各基础电信企业共处理违规SP企业1413家次,其中北京、河北、内蒙古、山西、黑龙江、江西、山东、广东、河南、重庆、陕西等省(市)通信管理局共对24家SP企业做出了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另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统计,涉及SP收费方面的用户申诉继续呈稳步下降趋势,与2006年同比下降14.5%,SP收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信息服务领域消费环境日趋好转,社会各界认可和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第四季度用户申诉有关情况

  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统计,2007年第4季度,涉及SP收费争议方面的用户申诉共计1389件,比上季度上升8.6%。其中,相关基础电信企业负责为SP企业提供接入服务和收费的,涉及中国移动697件,比上季度上升10.5%;涉及中国联通568件,比上季度上升14.8%;涉及中国电信73件,比上季度下降5.2%;涉及中国网通51件,比上季度下降32.9%。

  此外数据表明,第4季度涉及SP收费争议方面的用户申诉占申诉总量的比例为21.7%,比上季度上升6.1个百分点。用户申诉量在连续13个月下降后,近期有所抬头,尤其是对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负责接入的SP企业的申诉明显增加,上升幅度均超过10%。各通信管理局和相关基础电信企业要高度重视用户投诉处理工作,对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问题,应密切关注、认真分析、查清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要加大对SP企业收费行为的监督力度,尤其是对屡次违规的SP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以便有效地规范SP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电信市场的消费环境。

  三、第四季度查处违规SP企业的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第4季度,各通信管理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的违规SP企业50家,并对15家违规情节严重的SP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各相关基础电信企业依照合作协议进行停止结算、停止业务、关闭端口和业务下线等处理的SP企业96家。上述存在违规和违约行为的SP企业中,由中国移动负责接入的69家,由中国联通负责接入的64家,由中国电信负责接入的8家,由中国网通负责接入的5家。

  为进一步规范SP企业的经营行为,现对涉及多次违规和违约的SP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相关SP企业按照要求,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地规范经营行为;请各通信管理局和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对上述企业重点加强监督和指导。

  四、继续做好2008年SP收费行为治理工作

  今年,各级电信监管机构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监管为民”的监管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加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指导原则,认真落实“发现、提醒、通报、处理、跟踪”的SP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在巩固已有治理成效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各级电信监管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移动信息服务收费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不断研究和探索,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政策,力争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宣传、诱骗消费、价格欺诈等行为。重点是加强研究声讯台收费的监管政策和对屡次违规SP企业的严惩机制,以增加其违规成本,让其从根本上认识到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全面建立SP业务拨测机制和违规企业信息通报制度。建立SP业务拨测机制、及时发布SP收费行为治理信息,是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遏制企业违规行为的重要措施。各通信管理局要结合自身情况,全面建立SP业务拨测机制和违规企业信息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拨测,运用社会公众媒体对违规企业予以曝光,以维护电信市场健康发展。
  
  (三)继续严厉打击恶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SP企业。各通信管理局要继续按照信部清[2007]236号文件的要求,严厉打击主观故意诱骗用户消费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应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各基础电信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调查取证和后续处理工作,对被停业整顿的SP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接入。

  附件
  1.电信监管机构依法停业整顿的SP企业名单
  2.各通信管理局依法查处的涉及多次违规的SP企业名单
  3.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处理的涉及多次违约的SP企业名单
  4.部申诉中心收到的用户涉及SP收费问题的申诉有关情况

                                二○○八年二月三日

  附件一:电信监管机构依法停业整顿的SP企业名单

  附件二:各通信管理局依法查处的涉及多次违规的SP企业名单

  附件三: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处理的涉及多次违约的SP企业名单

  附件四:部申诉中心收到的用户涉及SP收费问题的申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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