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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情况年检工作

2011/02/17

  中国电信河北公司,中国移动河北公司,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中国铁通河北分公司,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相关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0年度电信业务的经营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

  (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冀分支机构;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已在我局备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三)2010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四)2010年12月31日前获得我局批准文件,在省内开展国内多方通信等电信业务商用试验的单位。

二、年度检查机构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负责部颁证单位和省颁证单位在当地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年度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年度检查程序,优化年度检查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电信企业服务,我局委托河北省互联网协会承担本次电信业务经营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的咨询、受理等工作。

三、年度检查方式

  (一)全面审核参检企业报送的年度检查材料;

  (二)征求社会用户对参检企业在电信设施建设、电信资费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意见;

  (三)征求基础电信企业对参检增值电信企业的意见;

  (四)实地开展检查工作。

  (五)对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进行拨测。结合2010年和当前开展的重点专项工作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行政处罚,并纳入年度检查整改范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向部报告有关情况。

四、年度检查工作具体要求

  (一)按时报送年度检查材料

  参检企业需准备必要的年度检查材料,请浏览“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heca.gov.cn)或“银河网”网站(网址http://www.inhe.net)中“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情况年度检查工作专栏”,了解年度检查材料的内容及报送要求,或咨询河北省互联网协会。具体要求如下:

  1、各企业应按照国家统计法规的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年检材料,对提交虚假信息的企业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

  2、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省公司要根据本企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载明的业务种类,按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冀分支机构年度检查参检材料”(见附件一)的规定,报送年度检查材料。

  年度检查资料以省公司为单位进行填制,由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第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送书面材料至河北省互联网协会。

  各基础电信企业应于2月15日报送本企业信息服务等增值企业接入情况。并切实履行接入管理责任,严禁向年检不合格的企业提供接入服务。

  3、我局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获得我局批准文件,开展国内多方通信等电信业务商用试验)的单位要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电信业务商用试验批文)中载明的业务种类,严格按照“河北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年度检查参检材料”(见附件二)的要求,报送年度检查材料。

  参检材料由持证单位填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送书面材料至省互联网协会。

  4、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已在我局备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采用网上年度检查的方式进行。上述单位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度检查系统(网址:http://nianjian.miit.gov.cn),在网上提交电子表格的年度检查材料。

  (三)年度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冀分支机构,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已在我局备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的年度检查结果,我局将年度检查结果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于我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年度检查结果,我局将在相关媒体及“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银河网”上予以公布。
  
  对未按要求参加年度检查或年度检查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年度检查“合格”或“经整改合格”是电信企业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前提条件,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对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为其提供开展电信经营活动的网络设施和服务。

五、相关事项

  (一)部颁证单位遇到政策、材料组织等年度检查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010)62305022-322;传真:(010)62304313;或登录http://www.miit.gov.cn和http://www.chinacc.com.cn网站查看年度检查专栏。

  (二)省颁证单位遇到政策、材料组织等年度检查相关问题,可向河北省互联网协会咨询,联系电话(0311)81582208,或登录http://www.heca.gov.cn查阅年度检查专栏。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1、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冀分支机构年度检查参检材料
   2、河北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年度检查参检材料
   3、电信业务经营情况年度检查有关材料填写说明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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