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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电信管制机构:由强硬到温和的改变

2008/11/07

  欧洲的电信立法一直以来都受到全球关注,这是因为欧洲地区几乎汇集了当下最为热点、管制难度最大的问题,比如运营商最为头疼的下一代网建设问题、网络开放问题等。因此欧盟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态度势必成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宝贵经验。近年来欧洲的电信立法也几经争议,经历了由强硬到相对温和的转变。如今欧盟新电信法终于初露端倪,那么欧盟委员会在下一代网络建设、开放问题上的转变到底给我们哪些借鉴呢?

强硬提案 分拆和开放共管

  2007年6月,欧盟负责信息社会及媒体事务的专员薇薇安·雷丁在对德国一家行业团体的讲话中提出了要从物理上拆分垄断企业网络的想法。雷丁提出这一想法是因为受到了德国电信一事的触动,该公司正在修建其投资数十亿欧元的高速VDSL宽带网络,这一网络是由德国政府部分出资修建的。根据欧盟的法律,德国的管制机构要求德国电信向竞争对手开放这一新兴网络设施,但是德国政府却冒着违背欧盟法规的风险,指出德国电信可以不开放该网络,并试图立法将VDSL网络排除在开放义务之外,由此引发了欧盟和德国政府的管制之争,直到雷丁将德国政府告上欧洲法院。最后的结果是德国电信赌气宣布暂停新网络建设。

  “功能拆分”的构想是:将大型电信公司的业务分拆为两部分,一部分投资并运营国家电信基础设施;另一部分在网络上提供服务,和其他公司一起竞争,也就是要实现电信服务与网络基础设施运营分离,但允许保留所有权不变。雷丁还希望能将法国、波兰、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希腊、保加利亚和爱尔兰的大型电信公司予以分拆。这些市场上宽带互联网服务的竞争程度远不能令她满意。

  当时欧盟电信管制机构的观点是,为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有必要继续加强落实、执行有关主导性运营商开放网络的管理规定。而“功能拆分”可以防止电信巨头利用其对基础设施的控制权排挤新的竞争者,从而有助于促进电信服务市场上的竞争,让消费者拥有更多的选择。

  在当时,这一强硬的提案遭到欧盟一些全国性电信运营商的群起反对,他们声称这将损害其在通信网络和客户服务方面的投资。法国电信表示,如果拆分,那么负责网络运营的公司将根本没有投资升级网络的动力。比利时电信公司CEO贝伦斯也表示,欧盟大幅度改变电信法的计划可能会阻碍对新的光纤网络的投资,而减少投资不符合欧洲的利益。

温和规定 社会和企业兼顾

  而到了今年,备受关注的欧洲电信新法日前终于有了重大进展,欧洲电信管制新框架初步显现。经过了长时间的争议,“铁娘子”欧盟电信委员薇薇安·雷丁的激进提案终于还是未逃过“瘦身”一劫,被代之以相对温和的规定。

  尽管欧盟委员会未改变其“网络开放”的初衷,但是新电信法案框架却一改以往要求主体运营商开放网络的强硬态度。欧盟委员会仍坚持对主导运营商进行功能性拆分,并且同意在新电信法中加入外加条款防止在争建下一代网的过程中可能产生新的垄断。但令人耳目一新的是,新提案还呼吁新进入市场的企业同建网的运营商共担风险,并正在考虑对下一代接入网的投资进行政策性支持。而这一点正是打破目前欧洲主体运营商下一代网络建设僵局的重要条款。新提案建议,网络租用者应和建网者分担财务风险,也就是说,想租用光纤网络的服务商在运营商建网之初就要签订合同,预付租网费用,类似于目前海缆的租售模式。预计此条款将为投入巨额资金建网的运营商带来希望。

  另外欧盟委员会近日表示,主要的欧洲电信运营商应允许竞争对手利用他们的高速宽带网络。但是在一份针对各国电信监管部门的建议书草案上,欧盟委员会还强调,要保证让欧洲的主要固定电话运营商能够从高速宽带投资中获得合理的回报。为了鼓励光纤网络投资,欧盟竞争委员会表示应该让电信公司获得8%~12%的投资回报。这也是欧洲管制机构在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兼顾主导运营商利益的最好证明。

  监管部门的态度转变立即得到了电信企业的积极回应。英国电信公司表示,如果英国的电信监管部门允许电信公司得到合理范围的回报,它将建设一张价值15亿英镑的光纤网络。如果小型竞争对手想使用英国电信的光纤网络来提供宽带服务,他们应向英国电信交纳光纤使用费,光纤网络的投资回报将部分取决于监管部门所允许的价格范围。

  目前电信行业正处于从公共交换电话网络(PSTN)向下一代网络过渡的时期,行业形势出现许多新变化,因此前两年管制政策在与下一代网络相关的方面出现了空白,会出现网络建设僵局倒也不足为怪。但是欧盟管制态度从强硬到温和的转变也说明在这个发展较为靠前的市场,管制者已经开始认识到促进所有网络资源的开放和共享、鼓励竞争、实现社会利益是大势所趋,但如果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网络的演进就无法平稳进行,行业的未来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只有处理好社会利益和企业界的利益平衡,才是打破僵局的唯一出路。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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