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业务—悄然兴起的移动增值业务
2002/10/17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早在1996年就规定美国的移动通信公司必须在2001年前为每位拥有手机的用户提供位置业务。它还对所要提供的位置精度作出了规定。由于位置业务的深远影响,GSM的标准化组织ETSI也委托美国的TIPI为GSM制定Phase+的LCS(位置业务)的标准,并已纳入ETSI的标准当中。与此同时,AMPS、CDMA、寻呼系统等移动通信系统也都在积极开发位置业务。据预测,到2004年,移动位置业务的用户数将位居移动增值业务用户总数的第二位,高于E-mail业务、移动电子商务、移动银行等增值业务,仅次于语音业务,因此,有必要大力发展位置业务。增值业务新亮点——手机支付 2002-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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